團客帶肉 導遊.旅行社連坐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台灣,除了原本的規定,包括旅客必須繳清罰款才可入境外,昨天行政院長蘇貞昌主持會議時指出,旅客參加旅行團夾帶肉品進入台灣,導遊及旅行社應負擔連帶責任!交通部觀光局表示,可依發展觀光條例中「損害國家利益」名義,針對旅遊業者開罰,最重可罰十五萬元。

對此各旅行業者都相當反對,業者解釋、因為在台灣這邊帶團的導遊、通常須等團客出海關後、才會碰到客人,團客是否有違規攜帶肉製品,旅行社和導遊很難知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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