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氾濫犯罪率增 危害社會治安

張良瑜 張肇元 徐弋桓 報導  / 台北市

回顧台灣許多重大刑案,都跟毒品脫不了關係,一方面也凸顯是不是政府沒有更有效的嚴格法令規範、因此讓悲劇一而再、再而三上演!以2016年小燈泡割喉案來說,兇手王景玉有吸食毒品前科,但如果只是單純施用3、4級毒品、其實是無刑責不起訴的,有的持有量沒達到上限,在台灣也能輕易解套!

4歲女童慘遭殺害,殺人兇手就是他,王景玉,有毒品前科,一直以來就是社區的不定時炸彈,更讓小燈泡媽媽痛心疾首。到底怎麼有人會對女童,殘忍割喉?從犯罪心理學角度來看,至少有8成罪犯,在犯案前都有跡可循,精神科醫師更點出,毒品會讓人作出,超出理智外的犯罪行徑。

從震驚社會的小燈泡案件,到桃園逆子砍斷母親頭顱,從12樓住處往下丟,不難發現重大刑案每次都和毒品脫不了關係,從毒品分級來探討,毒中之王海洛因列為1級毒品,安非他命、大麻、搖頭丸是2級毒品,FM2、.K他命、一粒眠是3級毒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施用3、4級毒品無刑責不起訴,持有3、4四級毒品1至19.9公克不起訴,唯一有罪的就是持有3、4級毒品,20公克以上才算違法。

很多毒犯進進出出地檢署,因為持有3、4級毒品沒達到上限,在台灣也能輕易解套。警政署統計,全台毒品破獲數,從103年開始不斷上升,到了106年一舉衝上58515件,而逮到毒品嫌疑犯,104年有53622人次,105年有58707人次,106年達到62644人次。

根據統計,106年到107年新生毒品人口,也就是第1次吸毒被抓的人,第1級毒品從1297人到1244人減少4.2%,第2級毒品從8379人到7065人減少15.7%,第3、4級毒品從6453人到5854人減少9.3%,雖然從數字上來看,每年都有減少,但涉毒牽扯層面太廣,或許先積極著手修法,才能遏止毒品氾濫。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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