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智剛彭冠霖張之晴薛松乾劉漢生 報導 / 台北市
台灣在今天成為亞洲第一個允許同性結婚的國家!行政院微調版的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今天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過關!總統蔡英文強調,今天是台灣值得驕傲的一天,透過法律讓每個人可以被公平對待!行政院則表示,戶政機關已經準備好了,同志朋友5月24號就可以來辦結婚登記!台灣再度為人權立下重要里程碑。
敲下議事槌,同性婚姻專法,下午3點27分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蔡英文表示,今天是台灣值得驕傲的一天。我們讓世界看到了這塊土地良善、包容的價值,透過法律保障了每個人的愛都是平等的,讓每一個人被公平對待。行政院發言人KOLASYOTAKA表示,最後結果令人相當欣慰,行政院要對立法院要表達感謝,行政機關準備好了,戶政機關最好萬全準備,歡迎同志朋友結婚登記。
大法官在《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文》指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加上公投通過,多數民意贊成必須另立專法。
民進黨團一早就順利搶頭香登記遞案,以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版本闖關;年滿18歲,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等。
關鍵條文都在民進黨團人數優勢,和國民黨團不祭出黨紀開放投票的情況下,闖關成功,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終於看見彩虹,讓台灣除了經濟的奇蹟、政治的奇蹟以外,再創一個人權的奇蹟。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則表示,反對的不是人權而是立法程序,行政院捫心自問,這個立法程序 讓我們沒有辦法來接受,不想再看到另一個一例一休。
在國際不再恐同日這一天,成為亞洲第一個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台灣再度為人權,立下重要里程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