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台語新聞雜誌】釋字748後 跨國同婚 幸福失落的一角

顧展瓏 張書堯 文楷誠  / 台北市

當台灣許多同性伴侶歡喜籌備婚禮的同時,卻還有一群人難掩失落。因為在現行的法律下,還要看愛上的是哪一國人,才能決定婚姻是否被法律承認。依據我國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跨國同性伴侶必須兩人的國家都認可同性婚姻合法,才能有效成立法律上的婚姻關係。

這一對同性伴侶,一位來自澳門、一位住在台灣高雄,卻因為澳門並沒有認可同婚而讓他們至今仍然無法牽手走入禮堂。

濃眉大眼開朗外向的是31歲來自澳門的阿古,單眼皮笑起來有些靦腆的是28歲的信奇,正港的高雄人,來自不同國家的兩人已經交往四年多,排除萬難合夥做生意開了甜品公司。漂洋過海,就是要與你在一起,主要是遠距離實在讓他們受盡折磨。

交往兩年時,通訊軟體通話超過一萬小時,最多一個月飛三次與對方見面,登機證多到都可以打牌,但兩人始終在尋找能夠一直在一起的方式,最後在澳門當心理師的阿古,選擇放棄月入將近12萬元台幣的工作,毅然決然來到台灣。

阿古:「那時候是忍夠了一直飛,第一,我很討厭坐飛機,我很不喜歡飛機這個東西,因為我覺得很擠。就很期待,等的時候可能航班延誤,就會覺得很暴躁。每一次分開的時候,他就會發我脾氣,因為他會焦慮。基本上10次有8次在機場都在吵架,我就覺得我真的受夠了,我就想說,那不然就回來創業吧。就一個很白癡的想法,回來開店。」

學醫的阿古跳tone當起甜點師傅,學做自己最愛吃的司康,量麵粉、奶油、糖的分量,打蛋攪拌到壓模,全手工製作。像這個彩虹蛋糕,為了不要有色素,阿古光試顏色就試了半年,任何生產研發的產品由他一手包辦,為了省錢,設計和拍照也自己來,信奇則負責業務、店家合作、訂單出貨等等,看似分工完美,但相愛的人一起開店,什麼都能吵翻天。

回到兩人的小空間,可以見到阿古的浪漫,第一張合照、第一次旅行、第一次一起出國、第一次買菜及第一次見家長,所有的第一次回憶都被他集結成冊。

兩人相視微笑有著絕佳默契,也看出對方眼中濃濃情意,比起全家都支持勇敢追愛的阿古,信奇來自保守家庭,從不跟家人挑明自己的性向,過年過節帶阿古回家,家人沒說接受卻也不反對,一直保持著奇妙的平衡,直到2018年公投前,阿古寫了一封長信給信奇的父母,才算幫兩人正式出櫃。

現在,他們生活工作都在一起,有自己的家,還共同養了貓兒子Coober,不過同婚釋憲目前只保障本國籍公民,不同國籍的同性別兩人仍舊沒有走入婚姻的機會。

阿古:「《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裡面,有講到說,婚姻的成立必須要看兩個當事人的母國都有這個法令,意思是他的國家和我的國家都要有這個法令,那我們才算可以結婚。但問題就卡在,我並不是來自於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根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跨國同性伴侶需兩國都承認同婚,婚姻才具效力,可開放依親居留,目前全球只有美加、英法德、荷蘭南非等26國開放同志婚姻,其他未通過婚姻平權或不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國家,在台灣僅能辦理伴侶註記,同婚不具任何效力。

阿古:「我覺得我已經走入婚姻了,現在這個狀況不就是一個婚姻嗎?我們一起開店了,我全部存款都在他戶頭名下,我開了公司,寫的就是他的名字。我們住在一起,每天睡同一張床,每一天吃同一頓飯,我們就是在婚姻當中啊。但是問題是,我們差了婚姻的手續,我希望跟別人介紹的時候,不用再不知道要用什麼方法去形容他,我可以很直接的說,我先生啊,我們結婚了。」

個性迥異的他們溫馨拌嘴,互相陪伴、彼此成長,阿古的勇敢,也讓信奇,學會站出來為自己發聲。

信奇:「就算你怕對方會不認同,我覺得你還是要讓他知道,這件事情對的樣子,你必須要講出來。」

阿古:「有一天可能我們已經50歲,我希望我們可以住在一個小木屋裡面,不用處理很多的事情,我想要很平淡地活著,就是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這是風華正茂的阿古與信奇,不需要轟轟烈烈的愛情,只求有平實攜手人生的機會,而對於阿古這個來自澳門的年輕人來說,台灣是個希望之島,期待就算不同國籍,也能享有的平等權利,與信奇共同迎接彩虹到來的那一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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