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桃園市
宜蘭縣蘇澳海巡隊,昨(17)日下午查獲16袋,總重350公斤的鯨豚肉塊,因為已經遭到肢解,所以無法辨別出它的品種,但開車運送的林姓貨車司機,已經被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
第一時間林姓貨車司機被查獲時,還辯稱自己載的是鯊魚肉,不過鑑定之後,貨車這一袋袋已經被肢解的全都是鯨豚肉塊。
當初是因為蘇澳海巡隊接獲情資,有人非法把鯨豚肉載往南部銷售,所以鎖定載運鯨豚肉的可疑貨車,果然人贓俱獲,接下來將進一步調查鯨豚肉的來源和供應商,最重可罰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重罰一百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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