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暑假出遊,小心弄髒飯店的東西,要買單!台北一名陳小姐、到台中住飯店,晚上點了粥給小孩吃,小孩不小心吐在被子上,隔天退房時,飯店要求她賠六千元,陳小姐抗議後,飯店打七折,四千二百元讓她買回被子。
陳小姐認為被子那麼多顧客使用過,這麼高的價錢要她買不合理,消保官說要求賠償應該要考慮折舊,不能隨便喊價。
這一床飯店用的白色棉被,有塊黃色汙漬,就是這塊汙漬,讓從台北到台中玩的陳小姐,花了四千兩百元買下來,陳小姐入住的是台中市區這間飯店,她說當晚小孩肚子餓,向飯店叫一碗粥來吃,小孩卻不小心吐到被子上,陳小姐當下反映櫃檯都沒說什麼,隔天退房卻要她賠6千元。
陳小姐覺得貴,飯店才給她打七折,收到棉被後發現裡面發黃,還要她花4千多買下來,認為飯店坑人,飯店拿出房間用品價目表,被子的定價確實是6千元,但上面卻沒標明有汙損或損壞,要賠償。
台中市主任消保官 康馨壬:「它總有折舊的問題,商品不是一買來就給這一個消費者用,而不是用新品的價格」提醒遊客,暑假期間,旅遊住飯店的機會多,使用房間內的物品,還是要小心,弄壞或弄髒,得負起賠償責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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