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台南虐童致死 2人判無期.1人判18年

劉漢生 王美雅 陳信仁 報導  / 台南市

台南今年一月發生一歲六個月女童遭到17歲的小媽媽還有同居的表姊等三人,輪流以水管和抓癢工具教訓致死的案件,一群人不知女童死亡,還帶著她去唱歌,檢方認為表姊三人惡性重大,要求從重量處無期徒刑,法院一審宣判,表姊和男友分別是無期徒刑和18年有期徒刑,另外李姓計程車司機則是無期徒刑。

聽完判決後,女童阿嬤哽咽地說,終於還給他們一個公道,她疼愛的孫女,當時才一歲六個月大,今年一月被17歲的生母以及同居的表姊、表姊男友和李姓計程車司機等三人輪流用水管和不求人等工具教訓,導致顱內出血滿身傷痕死亡,一群人不知道女童沒有氣息,還帶她去KTV唱歌。

案件曝光後,一度引起民眾公憤,上警局包圍,女童生父認為前妻不會虐待自己小孩,應該是表姊三人動手,檢方認定,表姊三人惡性深重,請求法官從重量處無期徒刑。

一審宣判21歲的薛姓表姊無期徒刑,何姓男友18年徒刑,李姓計程車司機無期徒刑,家屬感謝法官,對於他們來說,可愛的女童永遠不會回來了,只希望能盡快回復平靜的生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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