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烈安 林品鑫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彰化一名80歲的老婦人和李姓保險業務員買了兩張儲蓄保單,為了方便作業,就把價值兩百多萬的保單、印章和存摺給對方保管,沒想到卻被業務員盜領,老婦人發現時保單已經失效,消保官說,業務員涉嫌偽造文書,而民眾不管是存摺、保單或印章,絕對不能交給別人保管。
80歲的老婦人難過落淚,因為他存摺裡面80萬不但被信賴的業務員盜領一空,價值200多萬的保單也被對方拿去借貸,全部失效。當事者說:「每5年以後就可以5萬塊的紅利啦,這些事情我都不知道啦,都是她(業務員)給我領光。」
老婦人在20年前和李姓業務員買了兩張儲蓄保單,因為相信對方又想方便作業,就把印章存摺保單全交給對方保管,沒想到錢被盜領,保單還被當成抵押品,業務員一開始說會負責,後來又說自己失業沒錢還。
李姓業務員說:「我從頭到尾我都是跟她(當事者)說,妳先讓我有工作我才能還妳。」業務員後來反悔還說要去提告,老婦人找上她任職的保險公司,業者卻說對方已經離職,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沒辦法回應。消保官說,業務員的行為已經觸法。
消保官林秀蓮說:「侵占背信還有就是偽造文書。」消保官提醒,要借貸,除了保單以外,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保單上的印章,因此民眾一定要記得,不管保單印章或存摺都要自己保管好,千萬不要交給別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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