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吃鹹粥遇車禍 法院認證算「職災」

蕭雅心 劉漢生 徐靖壹 報導  / 台南市

台南一名老翁,下班繞路先去喝一碗鹹粥當早餐,卻在回家途出車禍,事後申請職災理賠,被勞保局以偏離上下班的路徑等理由駁回,雙方鬧上法院,台南地院最後考量在地人的生活習慣等理由,判勞保局敗訴,律師就解釋,合理通勤時間、路徑上發生事故,都能算是職業災害,而根據了解,身為這件官司的輔佐人,也是當事人女婿的周先生,為了還原岳父返家路線,重返現場蒐證錄影,最後也獲得平反。

熱呼呼鹹粥,虱目魚放滿滿澎派用料,看了就食指大動,這也是不少台南人,早餐必吃美食,店家說:「下班過來吃個飯再回去休息,滿常見的。」台南一名陳先生,下夜班後繞路去吃了鹹粥,卻在回家途中發生車禍,事後申請職災,勞保局認定不是在順道路線上的用餐行為,駁回申請,勞保局專員馬襄玲說:「吃早餐是日常生活行為這個沒問題,只是這個路線是不是我們講的,上下班應經的合理路線,這是勞保局在審查時要去做的癥結點。」

當事人不服,一狀告上法院,地院最後考量台南年長者習性,以及喝鹹粥是一天小確幸為由,判勞保局敗訴,而引用的法條是這個,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林福來說:「依照職災保險的審查準則,第四條第一項,是要審查這個上下班時間是不是適當時間,還有他經過的是不是必須經過的道路,他的生活習慣也適用法律來認定,這樣的事實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規定。」這一次法官認定,鹹粥是台南小確幸,被喻為是接地氣有人性的判決,也引起熱烈討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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