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種瀛 張智鈞 報導 / 台中市
誇張的畫面,台中市有民眾目擊一台電動車,停在路旁黃線區充電,整輛車斜著停,完全佔用車道,路過車輛都被迫開到對向車道,相當危險,而且當時還有兩名員警騎機車經過,卻視若無睹,警方表示,當時員警要趕往處理另一個地點的受傷車禍,所以沒能即時處理,他們事後也對電動車主開出罰單。
目擊民眾說:「這會不會太離譜,車停這樣子在充電,就沒有人管啊。」電動停在馬路邊充電,整個車身斜出來,佔據車道,路過的人車都被迫繞到對向車道,險象環生,而當時兩名員警騎機車經過,卻沒有停下來處理。
目擊民眾說:「結果警察就這樣子騎過去,都沒有停下來(處理)。」電動車停在禁止臨時停車的黃線區,雖然晚間八點後就能停車,但這樣的停法實在令人傻眼,附近民眾說:「我看到的至少快十次了吧。」警方表示這樣的行為,違反道路交通條例,雖然當時沒有接獲民眾報案,但事後也對車主開罰600元。
公益派出所副所長何明憲說:「因為有人(車禍)受傷,警方基於立即趕到現場的狀況,所以沒有針對周遭一個違規的狀況,特別去檢視,一般來講我們接獲民眾報案,會派員到現場去檢視他的一個違規情形。」,記者黃種瀛說:「其實離停車地點200公尺,就有公有停車場可充電。」附近的停車場就設有電動車充電樁和停車格,但車主透露,因為趕時間便宜行事,結果不但妨礙其他用路人,還害自己吃下罰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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