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救護車 台南市開出25張勸導單

蕭雅心 劉漢生 許文男 報導  / 台南市

救護車出勤救人分秒必爭,但卻有酒醉或慢性病患,為了省下計程車費,把救護車當自家醫療專車使用。台南從實施消防救護車收費要點以來,已開出25張勸導單,並正式對7件救護民眾收費,每趟收1400元,消防隊員還曾經遇過,載送在海鮮餐廳喝得爛醉的民眾到醫院去打醒酒針,消防局就指出如果叫救護車到醫院卻沒到急診室就醫,或經過評估不是緊急傷病,就會被收費。

發生車禍案件,救護人員接獲通報立刻趕往現場救援,任何一場出勤救人都是分秒必爭,但珍貴的救護資源卻有人濫用,根據台南消防局統計,到目前已開出 25張勸導單,而把救護車當私人專車使用的理由千奇百怪。台南市消防隊永華分隊隊員楊淑雅說:「海鮮餐廳裡面 問說是哪裡不舒服,他就跟你說他就喝醉酒,請我們送他到醫院打個醒酒針之類的。」

像是日前南投也有發生過,1名男子因為貪杯身體不適,叫了救護車說自己快痛死,卻能自行走上車,一路呼呼大睡到醫院,像這種 如果是經過評估非緊急傷病,就會被收費。台南市消防局緊急救護科長謝榮仁說:「總共確定是開罰7張單子,到院前到到院後,醫生的診斷確定他是輕症的話,這個就有符合輕症濫用。」把救護車當自家醫療專車,每趟就得收1400元,畢竟救護資源是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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