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花蓮縣
導演鈕承澤2018年,涉嫌性侵劇組1名女性工作人員,被判4年有期徒刑。原訂在11月2日執行,但他把戶籍遷回花蓮,又以媽媽病情為由,延緩入監。花蓮地檢署同意將發監日期,延到11月30日啟動防逃機制。今(30)日上午9點57分,鈕承澤也提早到地檢署報到。
鈕承澤情緒平穩,出現在地檢署門口,對於法院判決,他只說謝謝大家的關心。儘管在法院審理期間,鈕承澤有向被害人和解,並賠償200萬元,但他卻不認罪,辯稱是雙方互有好感。一、二審被法官以強制性交罪,判4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定讞。今日在警方護送下,鈕承澤也正式進入花蓮監獄服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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