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焚屍命案 解剖初判"死因非刀傷"

劉漢生 蕭雅心 陳信仁 報導  / 台南市

台南發生一起焚屍命案,一名洪姓男子因為感情糾紛,涉嫌刺殺被害人葉姓男子,再用機車載運他到停車場,放火焚燒,導致被害人被燒成焦屍,手段相當兇殘,而檢方進行解剖相驗後,發現死者背部有7處刀傷,其中背部和胸部的刀傷,雖然深及肺臟,但並不是致死原因,初步研判是焚燒的燒灼傷導致死亡,目前真正的死因,還有待最終的判定。

家屬抵達殯儀館,相驗遺體,全程低調不發一語,他們的兒子昨(29)日被發現,趴在燒得只剩下骨架的機車上,成了焦屍,事發後警方循線找到兇嫌洪姓男子,他因為不滿,前女友和死者交往,清晨就在台南科學園區附近路段,堵到死者,雙方爆發衝突後,兇嫌就持刀刺殺對方,再騎著機車,載著被害人到附近停車場,點燃汽油縱火燒人,手段兇殘。

而檢方解剖相驗後,初步發現,死者背部有7處刀傷,胸部肋骨部位有一處,其中背部2處、胸部一處都深及肺臟,造成死者有氣血胸的傷害,但並非致死原因,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說:「刀傷應該不是致死原因,因為經過這個解剖後發現死者,初判他死因應該還是被火焰焚燒致死。」死者葉姓男子疑似慘遭活活燒死,因為感情糾紛,狠心殺人縱火,洪姓兇嫌坦承犯行,被依殺人罪移送,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而他的衝動不但害了自己,死者家屬從此一家無法團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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