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路遠光燈勿亂開! 刺眼光線恐釀事故

高采葳 林志純 報導  / 新北市

開車上路,如果遇到駕駛人開遠光燈,刺眼的光線,可能會影響行車安全!新北市三峽一名林姓男子,2019年開車時就遇到後方的計程車車燈壞了改開遠光燈。但就是這舉動讓他不滿,故意緊急煞車,害後方的駕駛來不及反應撞上受傷。事實上,遠光燈不適合在明亮的市區內使用,如果夜間會車,前方100公尺內有車輛行駛,就應該要趕快關閉。

華視記者高采葳說:「畫面中兩台轎車停在馬路上,車殼零件保險桿脫落,計程車安全氣囊還爆開。」事故發生在2019年12月16日,當時開在前方的林姓男子,不滿後方邱姓駕駛開遠光燈,故意定點急煞造成對方右胸口挫傷,最後林姓男子被檢方判拘役40天,事實上只要碰上雨天或是路況視線不佳,無論汽機車都會有人開遠光燈,但刺眼光線讓前方駕駛眼睛睜不開,要是燈剛好打在後照鏡,恐怕連路況都看不清楚。

汽車駕駛人說:「會有短暫的眩光現象,那一段時間短暫的時間,你的視線是不太容易看得清楚的。」遠光燈到底怎麼開,只要行經山區或沒有路燈的路段都可以使用,但要是夜間會車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都要切換回近光燈,燈光明亮的市區也不適合但還是有例外。

交通大隊執法組分隊長田愛說:「若是在要超車的情況下,變換燈光使前車允讓則不在此限,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有些人遠光燈開習慣了,忘了切換,或是根本車燈壞掉沒修只好開遠光燈,都容易被當作是在挑釁,被閃燈通常是示意讓一下路,開車用燈號說話可別讓人產生誤會,爆發不必要的行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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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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