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敏惠 方起年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一名41歲的劉姓男子,缺錢花用,兩年來多次跑到各大賣場,偷火鍋食材、酒水等。儘管多次被活逮,還是一犯再犯,因為竊盜罪被地檢署通緝,前幾天他可能嘴饞,想要吃火鍋,所以跑到台北市公館商圈的賣場行竊。店員發現後,他說沒錢,要報警就報警!
台北市中正二分局思源派出所長楊開琮說:「賣場場域過大,讓民眾有貪小便宜的心態,前往偷取東西,商家賣場大型營業場所,應該要有自我的防竊觀念,加裝保全人力防竊措施,勿讓民眾有貪圖小利的念頭。」
自稱是「室內設計師」的劉姓男子,想要吃火鍋,去超市偷竊,全部裝進隨身背包,準備離去時被店員攔下,這才從背包裡,掏出火鍋湯底、肉片、酒水等24樣物品,但是他說沒錢,店員只好報警處理。他接受偵訊時,一派輕鬆,表示最近工作不順、收入減少,警方發現,他正因竊盜案被通緝,因此,依竊盜罪還有通緝的部分,一併解送歸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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