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自摔稱"對向車違規" "無擦撞"怎究責?!

吳烈安 蕭鈺燁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開車在路上如果看到有人自摔,不管有沒有和對方發生碰撞,一定要先釐清,自己有沒有肇事責任,因為苗栗就有一名42歲的黃姓女子,騎車經過路口時,突然緊急煞車自摔倒地,事後她向警方供稱,是因為對向的轎車違規左轉,才害她煞車自摔,而且對方還是直接開走,沒下車關心,雖然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兩車並沒有發生碰撞,還是通知轎車駕駛到案說明,釐清肇責。

畫面右方,銀色轎車突然左轉,對向的女騎士,立刻緊急煞車,但卻自摔倒地,整台機車滑出去在地上拖行,冒出火花,目擊者說:「人呢都不會動耶,(她自己滑倒不是嗎)對阿。」但這時轎車駕駛,不知道是沒看到,還是覺得和自己無關,直接開車離去,女騎士就這樣自己倒在路上,直到有好心人停下來,叫救護車,救護員說:「好了,OK。」

事後女騎士向警方供稱,是因為看到轎車突然左轉,自己要閃避才會煞車自摔,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兩車雖然沒有碰撞,不過還是請駕駛到案說明,要調查轎車轉彎是不是造成,騎士自摔的原因,苗栗分局副分局長張中說:「自小客車未依車道及號誌行駛,是否有肇事責任及肇事逃逸的部分,尚待肇事原因分析後確認,呼籲民眾發生車禍肇事,不以是否碰撞為必要,相關行為與因果事故有關係,即有可能為車禍肇事當事人。」

警方提醒,民眾如果在路上,看見有人自摔一定要先確定,是不是和自己有關,如果真的無法確定,可以下車關心,或直接報警,避免自行離開後被警方認定為肇事者,觸犯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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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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