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學生抄課文.爬樓梯 校方遭判國賠3萬

徐郁潔 江煜文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國小學童,因為上學時沒有量體溫、交數學考卷,還故意學老師說話,因此被罰下課時間抄課文、後來又被要求爬樓梯10趟作為處罰,讓家長氣炸,他們認為早就告知過學校,孩子身體不好,學校還體罰,憤而提起國賠,但校方反駁,是學生自己「主動」要求,用爬樓梯代替抄課文,但士林地院法官認為,老師應該先口頭糾正,就算學生主動提出處罰方式,也要察覺不妥,因此判學校國賠3萬,全案還可上訴。

小朋友上課不聽話,沒遵守校園規則,許多老師都會罰學生抄課文,但在新北市竟有一名女老師,因為處罰班上同學,寫課文和爬樓梯,害學校遭判國賠!其他家長說:「老師應該不至於,做這麼大的懲罰,我真的覺得爬樓梯沒必要啦,會怕他受傷。」其他家長說:「家長應該要了解事情的原因啦,因為我覺得老師有時候,應該也是出於善意。」

當時這名小學生,因為沒有量體溫,交數學作業,還故意學老師講話,才被要求下課時間抄課文,又因為沒抄完,再被罰爬1到5樓的樓梯來回10趟,但家長主張,早就告知學校,孩子的身體先天有狀況,氣得提起國賠,認為校方行為,已構成不當管理求償20萬。

校方則反駁是學生不想罰寫,還自行提起,用下課和打掃時間,分批走樓梯10趟取代抄課文,提出行政申訴時,也沒有表明感到不適,最後法官認為,老師處罰該學童前應該先口頭糾正,或通知家長協助,就算學生主動提出處罰方式,老師也應該察覺不妥,學校也有明訂,上下樓梯是禁止的處罰方式,因此判校方應該負起國賠責任,賠償家長3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其他國小校長嚴淑珠說:「我覺得老師可能要就他專業,去判斷這樣處罰,跟他犯錯的行為,是不是有得到正確的,指導的功能性在。」也有家長開玩笑說,學生主動要求爬樓梯,根本是誘導老師犯罪,家長再提告堪稱仙人跳翻版,有其他校長認為,不管學生犯下什麼錯誤,都不應該體罰!一場判決引起家長熱烈討論。

點我看更多華視新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