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韻筑 李其庭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永和區保平路上一處公寓陽台,昨(20)日晚上傳出火警,消防人員到場前已經撲滅火勢,但起火原因,竟是有民眾在附近放煙火,射進住家陽台,導致衣服和雜物起火燃燒,屋主直到鄰居通知,才知道家裡發生火災,好在無人受傷,但即便暫不提告,屋主也表示,至今沒有人來致歉,而消防局則表示,新北市春節有開放8處空曠區域可放鞭炮,若是違反規定,可開罰3到15萬。
高空煙火噴射空中,發出碰碰碰聲響,一群人開心放煙火,但沒幾分鐘,多台消防車擠滿現場,因為一處公寓2樓傳出火警,竟是因為煙火射進屋內引發火勢。當事屋主說:「有一個年輕人一直按電鈴,然後我打開(門)他說我家失火了,趕快去看,整個就是火勢燒起來了,沿著那個衣服,還有紙箱燒起來。」
陽台全被滅火器噴出的白粉覆蓋,還有遭燒毀的紙箱衣服殘骸,大過年家中差點釀成火災,當時一群人在公園裡放煙火,但一瞬間火花四射,因為鞭炮竟射進對面住宅還起火燃燒,當事屋主說:「我那時候一直發抖,我連119都忘記要怎麼報,很誇張啊,他在瓦磘溝的對面,怎麼會那麼巧。」
事件就發生20日晚間8點多,在新北市永和區這處公園有一群人施放煙火,結果射進間隔一條瓦磘溝的對面公寓,好在第一時間就用滅火器滅火,現場燃燒面積約1平方公尺,沒有人員受傷。 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隊員藍茂誠說:「施放時務必向空曠處施放,勿朝人員設施或設備施放,兒童若要施放,請在家長或監護人陪同之下施放。」依照規定,新北市春節共開放8處空曠地區,讓民眾施放爆竹煙火,時間更限制在早上6點到晚上10點,若是違反規定可開罰3到15萬,如今當事人暫不提告求償,但放煙火的人至今尚未上門道歉,也只能無奈吸收損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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