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傳統電視與OTT產業 台韓音樂娛樂產業對比

銘報

記者/呂咏儒

年代電視集團副總經理、好樂迪集團阿爾發音樂副董事長常立欣3日至銘傳大學廣電系演講。他說,OTT產業因收費制,有助於好的電視節目內容產出。另外,從韓國唱片市場,反觀台灣,他則表示,台灣忽略人才的培養。

常立欣提到,OTT現今的營運模式就是花錢製作、採購,吸引更多付費用戶然後營收增加就能有更好的片源,反觀台灣的有線電視現況片庫重播、節目重複性高,觀眾、廣告收視減少導致節目預算減少,陷入一個惡性循環。

全球OTT訂閱數年增27%,他以Netflix為例說,觀眾其實有是分成入門觀眾、忠實觀眾、一般觀眾,入門觀眾指的是可以一部影集但他只是看了其中一集,忠實觀眾則是會觀看完一整部電影或是影集,一般觀眾則是看了70%的內容,而Netflix會希望把入門觀眾提升成忠實或一般觀眾,還提到「大片法則」以《怪奇物語3》為例,為Netflix帶入了677萬的新用戶及8000萬美金的營收,這樣吸引到新觀眾付費就可以推出更好更高品質的的片源。

他還以韓國為例看台灣的唱片市場,他說,韓國經紀公司其實訓練非常嚴格,很多人其實都撐不住還沒到最後就放棄了,因為訓練嚴格,飲食也有嚴格的控制,在高壓的環境下訓練出來的藝人其實都很有水準,還有主流市場位移大陸,台灣音樂被邊緣化,藝人或是詞曲創作人才快速流失,跨領域人才的養成被忽略,這是台灣流行音樂產業所面臨的問題。

最後他提到,近期台灣其實也是有好的內容產出不論是電視、音樂等等,像是《我們與惡的距離》、《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等等的,但好的內容數量不多,希望未來能夠有更多的內容產出。

新聞來源:銘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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