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9 10:34

苗博雅VS李怡萱 死刑存廢大辯論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江國慶案15年之後才得到無罪平反,但冤死的生命早已無法挽回,而小燈泡命案,殘忍隨機殺人,似乎唯有訴求死刑才足以懲罰,死刑制度的廢存近年成為熱門議題,台灣思辨教育協會理事長李怡萱,與社民黨全國委員苗博雅,以死刑存廢為議題展開示範辯論。

辯題:台灣應以無期徒刑取代死刑

正方 社會民主黨全國委員 苗博雅

辯方 台灣思辨教育協會理事長 李怡萱

正方申論 苗博雅

我認為用無期徒刑來取代死刑,會是一個更有效率的運用公共資源的方式,會讓我們擁有一個更好的 更健全的,更有效率的刑法體系,人的能力終究有其極限,審判對於真相的判斷,也終究有其極限,在死刑和無期徒刑之間有個很大的差別,就是當他們出錯的時候,無期徒刑的錯誤是有彌補的可能性。

反方申論 李怡萱

刑罰有一個目的叫做應報,也就是西方講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東方人講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最早為什麼會有刑罰,其實也不是為了威嚇 永久隔離等等,回歸到我們人最基本的要求,我們想要一個公平正義

正方駁論 社民黨全國委員 苗博雅

世界上嚴厲的罪刑裡面,有許多罪刑是即使是死刑都不足以,滿足我們的憤怒 滿足我們對於應報的渴求,但是為什麼我們不發明比死刑更殘酷的種種刑罰,並且動用國家的資源去維繫它呢?

什麼東西都將給法官去判斷,我們要不要捫心自問,當法官的判斷錯誤的時候,我們這個社會是不是,集體在製造一個更大的不正義呢?

反方駁論 台灣思辨教育協會理事長 李怡萱

死刑的現狀就是應報上 我們要求,這個惡人必須要付出他的性命罪為代價,給受害人 給受害人家屬朋友 ,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這是我們對公平正義的要求。

為什麼在這個時候,這些死刑犯,他的性命就這麼的寶貴,比那些假釋出去,因此而受傷的被害人更加尊貴呢?

正方最後駁論 社民黨全國委員 苗博雅

我們還找不到任何一個案件是被判了這種無期徒刑之後,他出獄還再犯的,連一個都沒有,但是冤案的案件呢?面對現實吧,冤罪永遠都會發生的,我們不應該以追求正義罪為一個藉口,忽視了製造一個更巨大的,完全沒辦法彌補的不正義,我認為應該用無期徒刑取代死刑

死刑能否達到遏阻效果,並滿足大眾應報的情緒?

或是廢除死刑用無期徒刑取代,才是最好的公平與正義?

新聞來源:滔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