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蓁芸
【記者葉蓁芸綜合報導】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會1日在Facebook發布貼文,指出新生週活動未達預估時間而提前結束,導致擔任「新生週輔導員」的學生實得薪水與原定不同,且扣薪前並未得到說明,質疑校方讓學生承擔活動辦理的缺失。
中正於8月31日舉辦新生始業典禮及名人講座等活動,原先校方與各系輔導員訂定的勞動報酬為「每位輔導員工讀助學金暫定為7小時,講習暫定3.5小時、新生始業典禮暫定3.5小時,依簽到退表及實際情形核報工讀助學金。」最後卻因活動提前結束,校方將工時擅自改為4.5小時,引起學生不滿。
擔任輔導員的小庭(化名)說:「我們的工作不是帶領新生到活動現場後就解散,而是全程陪伴新生,應全額獲得7小時的工資。」另一位輔導員林同學(化名)則認為校方不應該以活動提早結束為由扣薪,「跟原定講好的時間不一樣,會覺得不太合理。」
對於新生週輔導員的勞資爭議,中正副學務長盧龍泉表示,已於12日與輔導員及學生會召開協調並達成共識,協調結果為校方將支付4.5小時薪資。對此,學生會長戴莘表示,若有輔導員仍對協商結果有異議,學生會將再與校方溝通協調。未來也會從制度上著手,希望推動校方改善學生工讀的契約訂定。輔導員高同學(化名)則認為,校方未來在與輔導員簽訂契約時,應正視學生需求,明訂清楚的勞動條件與報酬。
中正勞工關係學系教授吳育仁分析:「雙方在認知上有差距,某些學生認為他沒有得到應得的薪資,導致內心不滿。」他表示校方在契約中使用「暫定」一詞,雖然保有彈性空間,但對於學生而言已產生對薪資及時間的預期,如同勞動中的「待命時間」,仍需支付薪水。
吳育仁說:「勞工的意識逐漸在校園升起,教育部也對學生工讀不斷修正、改進。」他建議校方未來在處理學生工讀時,不能有彈性模糊的底線,舉例來說,可以將契約修改為「保障4.5個小時,3個小時視情況而定」,訂定具體勞動契約,並與受僱方達成共識。
談及學生如何面對類似的勞資爭議,吳育仁認為校園與職場無異,都可先向雇主申訴,或尋求地方勞工局協助調解。校園內的勞動意識逐漸提升,校方與學生都應更加清楚理解勞動契約的簽訂,以及相關報酬訂定標準,打造健康合理的僱傭關係與環境。
新聞來源:政大-大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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