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領消費券 身分證印章記得帶

 / 台北市

  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明年一月十八日統一發放,但是要怎麼領呢?內政部上午進行模擬演練,領券當天一定要帶身分證、印章還有領券通知書,如果請家人代領,記得一定要填寫委託書。

  農曆過年前要發放消費券,內政部別製作輕快熱鬧的主題曲應景,取名消費頌,讓民眾消費真正爽。只是消費券要怎麼領?民眾一頭霧水,記者透過內政部的模擬流程告訴你。內政部模擬消費券發放作業,現場佈置和投票所差不多,規定也不少,除了新式國民身分證,其他證件一律不收,印章部分比較寬鬆,可以簽名或蓋手印替代。為了作業順暢,消費券發放張數是固定,五百元面額六張,兩百元面額三張,每一人三千六百元消費券,放入福袋交給民眾。面對可能的突發狀況,內政部一一模擬,包括未成年必須由法定代理人領取,如果是委託代領,代領人必須攜帶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身分證,其他狀況如冒名領券,發放所會當場報警處理。

  有許多問題,模擬過後才一一浮出,內政部表示會繼續修正,希望明年元月消費券真的發放時,能夠更便民 。(記者郭怡岑、薛松乾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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