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機大"帶"誌 5/16起加強安檢

 / 台北市

出國要注意哦!五月十六日起機場安檢更嚴格了,凡是在台灣機場過境、轉機,攜帶的液態、膠狀和噴霧類物品,將比照出境管制,超過一百毫升一律不得帶上飛機,否則要當場丟掉。

舞台上的布袋戲得熱鬧,但故事不是史艷文,而是教你上飛機哪些東西不能,蕭薔說新規定,帶電擊棒到澳門會被逮捕。

除了棍棒、刀槍不能帶,還有一些你以為沒關係的日常用品也要注意,包括液體類或飲料,像礦泉水,甚至漱口水通通不行。美女們一定要帶的膠狀用品,像乳液還有噴霧類例如髮膠,也一率禁止上飛機;而寶寶要喝的嬰兒奶粉還有藥物、藥水,記得要先向安檢人員申報。

  如果一定要帶瓶瓶罐罐的隨身用品上機,記得三一原則,液體每件只能一百c.c.,而且瓶身要透明,安檢人員才能看清楚,最後通通放進一公升塑膠袋中,記住一定要是夾鍊袋的,每人也限制只能帶一袋,如果違反規定就只能和這些東西,說掰掰。(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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