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建剛 報導 / 台北市
發生在民國八十八年,立委余政道控告無黨籍立委羅福助,以及立委林明義和周五六等三個人,涉嫌在議場裡打人的傷害案,台北地院今天宣判,羅福助等三名立委,各判拘役五十九天,得易科罰金。不過,對於這樣的結果,到場聆聽判決的余政道認為,這種判決根本是「貽笑大方」,因為羅福助目前還擔任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的職務,在法官面臨如此大的壓力下,又如何期待他能獨立審判,至於羅福助方面,只強調,尊重司法的判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鍾建剛 報導 / 台北市
發生在民國八十八年,立委余政道控告無黨籍立委羅福助,以及立委林明義和周五六等三個人,涉嫌在議場裡打人的傷害案,台北地院今天宣判,羅福助等三名立委,各判拘役五十九天,得易科罰金。不過,對於這樣的結果,到場聆聽判決的余政道認為,這種判決根本是「貽笑大方」,因為羅福助目前還擔任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的職務,在法官面臨如此大的壓力下,又如何期待他能獨立審判,至於羅福助方面,只強調,尊重司法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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