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處二十年有期徒刑槍擊犯藍元昌欣然接受

鄧文欣 葉弘傑 報導  / 台中市

  涉及多起重大刑案的槍擊要犯藍元昌,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判處藍元昌二十年有期徒刑、強制工作三年。藍元昌隨後面帶微笑走出法庭,並說「法律是公平的」。

  戴著眼鏡、神情鎮定的就是涉及多起重大刑案的藍元昌,今年二月,他跟檢警發生激烈槍戰,關了將近半年,藍元昌今天到法庭進行宣判,承審法官陸炎榮判處藍元昌有期徒刑廿年,藍元昌聽完判決後,走出法庭、面露微笑,不斷跟友人打招呼,還說「法律是公正的」。

  由於警方當初起訴他時,是求處無期徒刑,沒想到法官認為藍元昌犯後坦承犯案,又配合檢警追查出十三支槍支,因此他雖然涉嫌了殺人未遂、非法持有槍枝,以及恐嚇取材等罪刑,法官最後還是判處廿年;檢方對此表示,不排出提出上訴。(鄧文欣、葉弘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