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學生告台大 法院幫取救助金

 / 台北市

  一名蔣姓少年三年前在台大校園打工時,誤觸高壓電全身嚴重灼傷,他申請國賠一審獲判一百一十四萬元,想要上訴二審卻繳不出裁判費,最後法院幫助取得救助金,才為他討回公道。

  蔣同學的背上佈滿疤痕,全身二和三度灼傷,神經受損,手連抬起來都會痛,三年前,蔣同學只有十四歲,卻因為在台大校園打工,為了驅趕配電室裡的野狗,被一萬一千伏特的高壓電擊。

  人被救醒,但卻留下一生無法回復的傷害,蔣同學向台大提出國賠訴訟,好不容易一審獲判一百一十四萬,但是想要透過二審爭取更高金額,卻因為付不出必須預繳的十一萬裁判費,差點被迫放棄,幸好高等法院通過蔣同學的訴訟救助。

  高等法院法官查出,蔣同學年收入只有十七萬元,他的母親又獨立撫養四個孩子,的確家境清寒,而且也有勝訴的可能性,裁定蔣同學可以暫時免繳裁判費,一切等到二審判決之後再說,也讓陷入困境的蔣家人,重新燃起一線希望。﹝記者尤淑嬿 彭志華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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