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力促 無薪假"定型化契約"

 / 台北市

  大環境的不景氣,越來越多企業在放無薪假,甚至變向解聘勞工,員工完全沒有保證。勞委推出定型化契約,規定員工在放無薪假期間,就算是主動離職,雇主也必須支付資遣費用,不過契約內容可以修改,沒有強制力,約束效果有待觀察。

  四十歲的陳小姐,擔任貿易公司的秘書,在同一家公司服務十多年,老闆卻說經濟不景氣,要她放無薪假共度難關,想不到這假一放,到現在三個月,都還回不了工作崗位,沒工作,陳小姐擔心到罹患憂鬱症,還有林先生,無薪假放到最後,竟被公司裁員。為了避免雇主利用無薪假解雇勞工,規避之後可能需要花費的人事資遣費用,勞委會計畫推出無薪假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無薪假,沒有期限限制,由勞雇雙方自行訂定,勞工可以在無薪假期間,主動提出離職,雇主必須比照勞基法,支付資遣費,還要實施無薪假通報機制,定型化契約還是看勞雇雙方意願簽訂,沒有法律強制力。

  能不能發揮功效,勞資雙方存疑,放無薪假的勞工越來越多,人數有多少,勞委會也沒辦法掌握,勞工權益又該如何保障?(記者郭怡君、彭志華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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