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前談民調挨罰50萬 唐湘龍興訟敗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中選會認定媒體人唐湘龍違法在109年總統大選投票日前10天,公開談論民調,開罰新台幣50萬元。唐湘龍不服提行政訴訟,法院今天判唐敗訴,可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主文「原告之訴駁回」,尚未提供判決理由。

總統大選於民國109年1月11日投票,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投票日前10天起至投票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也不可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者可處50萬到500萬元罰鍰。

中選會接獲民眾檢舉唐湘龍在109年1月6日主持廣播節目時,提到「如果你(指時任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每天看著民調的數字,你其實根本就不需要競選,你可能會覺得說我穩贏的,我的民調都大贏,我的民調是(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的三倍……」等說法,涉嫌違反上述規定。

中選會認為,唐湘龍談話內容「我的民調都大贏,我的民調是韓國瑜的三倍……」等語,當中提及「民調」及兩位候選人的得票差距,明顯已具有民調的外觀,並已明確表達該差距是雙方民調差距所產生的結果,兩者已作實質連結,唐湘龍違規事證明確。

中選會於109年6月間對唐湘龍裁罰50萬元。唐對此感到訝異,認為自己並未違法,遭罰不符比例原則。唐提起行政訴訟。(編輯:張銘坤)11202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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