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易餘指翁重鈞家族賺2.4億遭求償 二審判免賠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日電)立委翁重鈞不滿立委蔡易餘指他家族公司承辦軍糧謀取暴利,打官司求償,一審判蔡須賠20萬元。蔡得知判決後聲明指翁家24年來至少賺2.4億元,遭另案求償,二審今天判蔡免賠。

全案緣於,國民黨立法委員翁重鈞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民進黨立法委員蔡易餘於民國105年間透過記者會、電視政論節目,指控翁重鈞家族經營的玉豐糧食公司,以特權取得二氧化碳包裝機,承辦軍糧業務,20年來累積獲利新台幣11億元。

翁重鈞認為蔡易餘的說法,使大眾認為他特權謀取暴利,壟斷軍糧20年,起訴求償2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及登報道歉。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於108年4月16日宣判,認定蔡易餘並未查證,提出證據不足,須賠償20萬元。

蔡易餘得知判決結果發表聲明,內容提及縱使未賺11億元,翁重鈞家族24年來至少賺取2.4億元;翁重鈞不滿蔡易餘聲明,另案求償50萬元及登報道歉。此案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即蔡易餘免賠,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今天認定,翁重鈞擔任立委多年,家族事業是否藉由其80、84年間任職立委時的職權取得軍糧業務,有無利用其立委職權影響政府機關辦理政府採購業務,當屬可受公評之事。

二審指出,玉豐公司受農糧署委託辦理公糧業務,於106年度請領的收購稻穀手續費、包裝費等費用合計1395萬餘元,且自103年至108年每年的委託業務費為1100餘萬至1800餘萬元不等,可見蔡易餘所稱「近年來翁重鈞家族光二氧化碳密封包裝米,在106年當年度以賺取1100萬元計算」等語,並非毫無所據。

二審並提到,依上述數額推估玉豐公司自84年以來24年共賺取2億4000萬元,也與蔡易餘所獲得的資料大致相符,可見蔡易餘有相當理由確信所述合於真實,並沒有不法侵害翁重鈞名譽;原判決並無違誤,今天駁回上訴。還可上訴。

此外,蔡易餘因指翁重鈞家族賺軍糧獲利的民事案件,一審判蔡易餘須賠20萬元,二審判蔡易餘賠20萬元外,加碼須登報道歉,案件經上訴,最高法院去年1月將原判決廢棄,現由高院更一審審理中。(編輯:蕭博文)11203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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