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24日電)去年九合一選舉,嘉義地檢署針對13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法院已宣判10人當選無效,2人尚在審理中,另1人以前翁婿關係難認是重要親友和競選幹部,因此駁回檢方當選無效之訴。
去年九合一選舉,嘉義地檢署針對13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包括1名嘉義縣議員、6名村長,以及6名鄉鎮民代表。
截至今天為止,已有嘉義縣梅山鄉代表葉春桂、溪口鄉代表何振達、新港鄉代表何文珊、番路鄉代表林朝新、梅山鄉太興村長簡慶輝、嘉義市西區大溪里長黃石君、嘉義縣中埔鄉灣潭村長蔡建旺、民雄鄉寮頂村長黃玉蓮、布袋鎮貴舍里長張豐欣、布袋鎮樹林里長莊仁義共10人一審宣判當選無效。
嘉義地方法院尚在審理的有嘉義縣議員陳文忠和嘉義縣竹崎鄉代表戴嘉宏,近期將儘速審理。
林姓男子為求前女婿、新港鄉代表林振成順利當選,去年九合一選舉時以現金買票;法院刑事庭判林姓男子違反選罷法,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0萬元。
檢方認為,林振成和林姓男子為前翁婿關係,林男無自掏腰包幫前女婿賄選的道理,如果林振成對於前岳父的買票行為事前完全不知或未經同意、擅自作主,違背經驗法則,因此認定林振成知情且授意,在去年底針對林振成提當選無效之訴。
合議庭調查,林姓男子未擔任林振成的競選幹部,且檢方主張的違反經驗法則,只是檢方主觀臆測,沒有具體證據證明,日前宣判檢方敗訴,林振成當選有效。(編輯:陳仁華)11205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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