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采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110學年度大學指考延到7月28日至30日舉行,有考生擔心若確診COVID-19以至於無法應考,屆時有無補救措施?對此,大學招聯會今(13)日公布補救方案,確診考生可透過三項補救方案擇一申請,且考生須符合4項條件,就可在7月26日上午9時起至8月2日下午5時止,以網路向招聯會申請。
補救方案3擇1! 僅第一類可填6個志願校系
招聯會執行秘書戴念華表示,確診COVID-19的考生因個別情況不同,分發原則及審查方式共有三類,符合資格的考生可透過三項補救方案擇一申請;第一類,考生若選擇考試入學管道志願校系,可檢附自傳、讀書計畫、高中三年在校成績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提交給招聯會轉送志願校系審查,按獲錄取校系及志願序分發,考生至多可申請6個110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管道之志願校系,考生若有參加今年學測,成績則會由大考中心提供給志願校系參考,但若今年沒參加學測,也能選用此管道,分發結果則將於8月31日放榜。
戴念華說明,第二類,考生為110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獲錄取並放棄者,限1個校系分發;第三類,考生為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管道獲「校系正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後放棄者,限1個校系分發。
戴念華補充,第二類、第三類管道為直接分發,第一類6個志願是否錄取,將由志願校系審查後決定,皆採外加名額,但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全師培系組,因牽涉到政府人力管控,均無法適用上述補救措施;另外,考生是因確診COVID-19而未能參加全部指考科目考試,但又以已經考的科目進行登記分發,則不得申請補救方案。
考生注意!補救方案須符合4條件才能申請
戴念華表示,考生還須符合4項條件才可申請補救方案,第一,考生須報名110學年度大學指考;第二,考生因COVID-19疫情確診治療,尚未痊癒或解除隔離而無法參加指考,或考生在考試期間確診COVID-19,以至於無法全程參與已報名的考科;第三,考生已通過110學年度考試入學招生管道證明文件審查,提出確診隔離治療通知書佐證;第四,考生須在7月26日上午9時起至8月2日下午5時止,以網路向招聯會申請,並經招聯會審查認定後,於8月16日前繳交備審資料及志願切結書等相關表格。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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