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撞再爆胎 瑋倫助理涉刑責

 / 苗栗縣

  苗栗檢警除了傳喚車禍目擊者外,也二度重回車禍現場蒐證,研判許瑋倫座車是先撞上護欄後才爆胎,也因為這個重大的發現,開車的助理林怡妏可能涉及過失致死罪。

  檢警第二度鑑識許瑋倫白色小車,儘管部車子面目全非,但檢方重點還是放在左前輪爆胎地方,再者比對事發現場外車道與路肩之間明顯鋼圈刮地痕跡,檢方目前已經確定,許瑋倫座車是先撞上護欄再爆胎。

  檢警初步研判,如果是先爆胎再撞上護欄,內車道路應該有鋼圈磨擦地面痕跡,但複勘並未發現,因此推斷許瑋倫座車是在擦撞後爆胎,當時子可能側邊騰空,又遭到後方貨車追撞,才又滑行到外車道,而針對檢方說法,也就代表開車的助理林怡妏可能面對過失致死罪名,林怡妏父親表示,該面對的他們不會逃避,追究許瑋倫過世原因,檢警抽絲剝繭使得證據越來越齊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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