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藝人郭子乾3年前到韓國旅遊,入住首爾「RAMADA」飯店,期間飯店提供熱水壺的底座莫名脫落,導致他大腿遭到80%二級燙傷,對此,他一狀告上韓國法院,要求該飯店業者賠償6000萬韓元(約台幣175萬元)。
不過一審、二審都敗訴,法官甚至懷疑,是他自己故意摔壞水壺。郭子乾不甘,於今年2月再次上訴。法院這個月5日以證據不足,判定郭子乾敗訴,全案駁回不得上訴。
據《朝鮮日報》報導,郭子乾上訴時有提交了證人的證詞、受傷照片及時間點,但飯店卻質疑他相機造假,要求延後宣判。官司一拖再拖,郭子乾最後決定放棄求償,但堅持飯店道歉,可惜前後花了150萬元打官司,最後還是無法討回公道。(圖片來源/資料照、郭子乾臉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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