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新北市
藝人秦楊今年4月8日晚間,在新北市烏來區環山路飲用紅酒、威士忌後,凌晨 3點多酒後駕車,行經碧潭路撞上高姓女子等7名機車騎士停放路旁的機車,員警獲報到現場處理,對秦楊施酒測,測得酒測值1.29毫克,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依公共危險判秦楊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法官認為,本名莊政博的秦楊並沒有判刑紀錄,明知酒後開車上路對公眾與自己有高度危險性,仍開車上路,缺乏尊重他人生命財產的觀念,但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本案可上訴。(圖片來源/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