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秦楊4年前因欠債未還,洪姓債主一狀告上法院,求償千萬,台北地方法院今(29日)審結,法官判處本名莊政博的藝人秦楊,需還583萬多元。
秦楊2012年4月向洪姓債主借了500萬,到大陸投資,不過全賠光,洪姓債主一狀告上法院,求償1000萬。去年出庭時,秦楊還說過去3年都沒接到戲,生活過得苦。而在此案審理期間,這個月9日他又因酒駕被逮捕,交保時,他面對鏡頭自掌嘴巴,雙手合十的向社會大眾道歉。
而借款案件,今(29日)台北地方法院審結,判處本名莊政博的藝人秦楊得賠償583萬多元。(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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