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火車翻覆17死 四人判賠1.4億

 / 嘉義縣

  五年前阿里山小火車翻覆意外,奪走十七條人命,一百一十七人受傷,震驚社會。林務局遭求償一億四千多萬元,現在嘉義地方法院審結,包括列車長蘇銀福等四名被告需原價賠償,因被告蘇銀福、溫福銘已死,需由家屬概括承受賠償金額,面對一人相當於兩千多萬的賠償金,被告家屬說根本賠不起,不排除再上訴。

  阿里山小火車車廂傾斜,靠在山壁上,第二三節車廂幾乎全毀,扭曲變形,剩下一節車廂與車頭脫鉤,翻覆到兩三公尺底下的山谷,原本滿載歡樂的阿里山小火車,成了驚恐回憶,十七條人命,一百多人輕重傷,讓很多家屬至今很難走出陰影。

  事隔五年,四名被告,列車長蘇銀福、司機蔡振森、阿里山車庫技術士劉栢岳及檢車士溫福銘,因過失導致角旋塞未開啟而使煞車系統失靈,火車因此失控翻覆,主管機關林務局被求償新台幣一億四千九百多萬元,轉而向四名被告求償,不過因為蘇銀福、溫福銘,相繼死亡,另外兩人一人重度憂鬱一人失業,對巨額賠償無能為力。

  尤其兩名已經死亡的被告,蘇銀福女兒是單純上班族,溫福銘兩個子女只有十五、十二歲,原本也需負擔鉅額賠款,除非拋棄繼承權,才能避免上億求償,小火車翻覆意外家屬,恐怕又得面臨拿不到賠償金的憤怒。(記者潘潔瑩、榮昊北、陳建邦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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