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1 18:58

模糊買官案焦點 陳敏薰辯健忘症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除了龍潭弊案其實陳敏薰千萬買官案,也在今天判決定讞,賣官的阿扁夫婦各被判刑八年,至於先前陳敏薰本人,已經在去年一審宣判一年半,這八年的刑期加上龍潭案的十一年,該合併執行幾年還要等高等法院裁定,也就是說光這兩個案子,陳水扁夫婦可能不光是服刑十一年。

  總是擺出一派優雅的陳敏薰,即使出庭摔個跤也不改笑容,但這可掩飾不了千萬買官案的刑責,民國九十三年,陳敏薰在爭奪中華開發經營權失利後,為尋求出路,給了扁家1千萬行賄買官,陳水扁在吳淑珍收錢後,向前財政部長林全施壓,讓陳敏薰出任大華證券董事長,雖然沒有成功,但最後陳敏薰拿到了101董座的位置。

  不過陳敏薰一審出庭作證時,不僅翻供更否認曾到官邸求官,而且強調一千萬是給民進黨的政治獻金,面對檢方的質問,陳敏薰多次說不記得,東躲西閃惹惱了檢方,最後依偽證罪嫌起訴,法官一審將陳敏薰判處1年6個月,面對二審高院首次開庭,陳敏薰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終於承認自己送錢,現在買官案扁家夫婦重判八年,陳敏薰的下一步,也備受關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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