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6 11:58

漢堡雙重標準! 戲院賣的才准帶?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豬排堡跟漢堡您覺得差很多嗎?有民眾買了漢堡,帶進去台北中和的戲院,被戲院的人拒絕入場,不過戲院餐飲部販賣的豬排堡卻可以光明正大進入,這種差別對待,也讓民眾覺得很不公平,消保官表示,戲院的做法有違公平原則,規勸不聽,最高可罰150萬元。

  

張同學開心買了漢堡要看電影,不過一句有漢堡不准進,真是有夠掃興,像張同學這樣的案例可不是第一起,不過讓人最生氣的在這裡,販賣部上,熱狗堡、豬排堡寫得好大好大,民眾買了影城的熱狗堡,OKOK歡迎光臨,不過漢堡呢?怎麼一樣都是堡,會差那麼多?漢堡、潛艇堡通通被影城列為辛辣食物、比較香,寫明了不能帶。

  不過外面的漢堡真的比較香嗎?怎麼問,影城的熱狗堡都比較香,這種不公平的規定也讓民眾很生氣,而且消保官也說,影城的做法有違公平原則,可處6萬到150萬元的罰金,只是影城一個套餐都賣你一百多,根本是暴利,罰款影城才不會看在眼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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