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9 12:00

標誌不清害死人 中市府只賠13萬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道路標誌不清,害死一名老翁,台中市政府卻只要賠13萬。這條離譜道路,一邊標示單行道,但另外一邊卻是雙向道,導致一名老翁,騎機車撞上貨車,當場死亡,最高法院判可獲得國賠213萬,但扣除已領的強制險等理賠後,台中市政府只需再賠13萬。

  害老翁出車禍喪命的道路,還沒改善前,非常離譜,明明路口標示單行道,但騎車進去,對向卻有大大小小車子會逆向開過來,駕駛人驚呼有夠危險,原來道路的另一頭,沒有單行標示,車輛都以為是雙向道,紛紛開進去,一條路單向還是雙向,沒有統一。原因是道路兩端分屬不同管轄區,一邊是豐原 有畫單行道,另外一邊是潭子,沒有設禁止進入

  八十四歲老翁,就是這樣騎機車,被迎面來的小貨車撞上,當場死亡,最高法院判國賠213萬,但扣掉已領的強制險一百六十萬,和肇事貨車賠的四十萬,台中市政府只要再賠13萬,家屬認為市府沒把道路標清楚,嚴重疏失,害人喪命,卻只賠十三萬太輕。市府表示,尊重判決結果,強調會全面檢視,是否還有不同區不同標示的道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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