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茜洋 蔡長剛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周姓男子違規遭警方攔下後,因為趕時間拒簽拒收單據,事後收到罰單後卻發現,罰單簽名欄居然無中生有冒出他的簽名,認為有人冒簽,警方澄清,當事人的確有簽名,雙方各說各話,周姓男子不排除申請鑑定筆跡,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去年8月23號,周先生違規騎上人行道,遭警方攔下開單,當時他表示拒簽拒收,沒想到12月收到催繳通知,申訴後發現,罰單簽名有問題,我沒簽驚訝跑出來有這個,看看筆跡,當事人說以志氣的志為例,他簽的心,最後一筆是往上,但警方拿出罰單卻往下,明顯不同,不排除申請筆跡鑑定,找出真相,同仁說是有拿證件也有簽相信同仁,交通分隊拿出罰單範例澄清,簽名並不影響違規事實舉發,沒必要冒簽,羅生門各說各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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