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1 12:00

冷藏.解凍肉無標示 最高罰150萬

魏于恬 宋佾璋 報導  / 台北市

  不少人買肉的時候,常常不知道,這肉品到底是解凍的肉,還是新鮮的冷藏肉,不但肉質有差,價錢也有差,農委會規定,今天三月一號起,包括賣場等八大業者,必須清楚標示,是解凍肉還是冷藏肉,否則最高開罰150萬元。

  到大賣場或者是傳統市場,買的肉品到底新不新鮮,像是解凍肉和冷藏肉,兩個的肉質跟價錢都差很多,但一般人在購買時,根本就無法從外觀分辨,農委會也規定,從三月開始,業者必須針對,冷藏肉和解凍肉,用告示牌或標籤清楚標示,否則還可以開罰最高150萬元。

  一樣是擺在冷藏櫃裡的雞肉,除了產地不同,新鮮度也差很多,像這個是現宰後冷藏得新鮮肉,另一個是賣不完,冷凍後解凍上架的解凍肉,不只血水多,容易滋生細菌,腐敗,要是民眾不知情買回去,又冷凍,肉質就會更差,但外觀上難以分辨,價格卻可以差到兩倍。

  民眾分不清楚,農委會也規定,從1號開始,通路業者都要明顯標示,要麻像這樣用標示牌標名,或者在包裝上貼出解凍肉或冷藏肉,當然,只提醒民眾不要重冷凍是不行的,單一字體,也不能少於2公分,要是在不改善,最高還會被罰150萬元,讓民眾想吃新鮮,更有保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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