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芙仙 張國聖 報導 / 屏東縣
高雄市一名機車騎士,騎在快車道上被一台銀色轎車從右方狂按喇叭逼車,兩人停在馬路中央大吵起來,轎車駕駛不滿機車不讓道霸佔快車道,機車騎士反嗆自己也有路權,最後鬧上派出所,交通大隊表示,快車道只要沒有「禁行機車」的標誌,機車也可以行走,反倒是逼車的駕駛已經違法,最高可罰2萬四千元並且吊照。
畫面中,機車行駛在快車道,突然一台銀色轎車,從右側猛按喇叭,靠近逼車,駕駛搖下車窗破口大罵,騎士也不甘示弱回嗆,兩人在大馬路中央吵起來,駕駛不滿騎士把車騎到快車道,騎士說為何不能騎,轉身要走,但駕駛二度擋車嗆聲,剛好旁邊來了一台警車,騎士趕快攔車求救,最後兩人鬧上派出所,員警說這件事,錯的是轎車駕駛,回到事發現場內側的車道寫上「禁行機車。」
這一種的機車就不能走,但外側的車道沒有標示,雖然是快車道,但機車還是能通行,而不管機車在哪個車道,但駕駛逼車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罰2.4萬,吊照3個月,雖然事後兩人和解,但看看駕駛當時激動的樣子,要是因此發生意外,再多道歉,都來不及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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