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食藥署公布四月分肉品動物用藥殘量監測結果,抽驗九十一件中,有四件雞肉不合規定,其中超量最多的是花蓮市農會超市的烏骨雞肉,殘留動物用藥「羅苯嘧啶」超標三倍,違規的供應業者開罰六萬塊。
食藥署四月調查肉品動物用藥殘量,抽驗了91件,其中新北市澳底市場的雞腿肉,宜蘭綠九市場的雞胸肉,還有彰化好媽媽百貨的雞心,驗到動物呼吸道用藥,氨基泰黴素超量0.025PPM,而在花蓮市農會超市的烏骨雞肉,驗到動物抗球蟲藥羅苯嘧啶超量三倍,雖然都是核可用藥,那怎麼用會到超標,雖然以這次氨基泰黴素檢出的量,一個六十公斤成人得天天吃0.6公斤用藥超標的雞肉,才會有心血管疾病風險,得吃下16.4公斤羅苯嘧啶超量的雞肉才會栽在腎臟炎,但是超量已經違規在先,衛生單位對違規供應業者開罰六萬塊,想要偷吃步卻偷雞不著蝕把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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