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4 12:00

警救人不能調通聯 通保法險害命!

陳建廷 吳權原 報導  / 台北市

  上個月29號,新修正的「通保法」實施,限制調閱手機通聯紀錄,須本刑3年以上的刑案,經由法院核發調取票,卻差點害了一條寶貴生命。家住台南的鄭先生父親罹癌有意輕生,上周趁家人不注意開車外出,家屬擔心報案,但礙於通保法新制,警方無法即時定位找人,最後靠著警方地毯式搜索,早一步救回燒炭昏迷的父親,限制警方受理緊急救援案件,要求修法改正。

  通保法新法實施上路,限制檢警調閱手機通聯記錄,差點害得鄭先生失去,罹癌有意輕生的老父親,還好臺南警方出動員警地毯式搜索,過了12小時才在臺南高鐵站前,找到他燒炭昏迷的父親救回一命,人都救到但申請的調取票還沒核發,凸顯現行通保法規定的,檢警調閱通聯紀錄、監聽,限最重本刑3年以上刑案,向法院核發調取票,對緊急危難災難救助毫無幫助。

  去年臺灣失蹤人口數有兩萬八千多人,尋獲率高達九成,但通保新法上路,警方無法用調閱通聯方是找人,尋獲率恐怕大幅降低,到底是保命重要?還是保密重要?立委相關單位都要求修法補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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