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高雄市
有一名陳姓女子到高雄榮總照顧父親,意外得知隔壁床孫姓老翁很久沒看到小兒子,他很熱心的幫忙PO文,沒想到反而被老翁的兒子提告,認為陳姓女子提到六年沒有連絡的內容是加重毀謗罪,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姓女子只是熱心幫忙,沒有故意毀謗,所以判陳姓女子無罪。
熱心幫忙卻反而被告,陳姓女子到高雄榮總照顧父親,意外得知,隔壁床孫姓老翁很久沒看見小兒子,熱心幫忙PO文,沒想到,反而被對方提告,認為陳姓女子PO文提到六年沒有連絡的內容是加重誹謗,提起告訴。士林地方認為,陳姓女子只是熱心幫忙,沒有故意誹謗,判決無罪,可繼續上訴。
躺在病床上,掛著呼吸器,這是兩年前,在高雄榮總被拍下照片的孫姓老翁,替他拍照的是一名陳姓女子,因為照顧爸爸,意外發現,隔壁床的孫姓老翁似乎很想念小兒子,決定熱心幫忙,要PO文替老翁找兒子。老翁的妻子表示,小兒子確實有六年沒跟老翁聯繫,陳姓女子就把這過程PO上網,上面寫著「六年前看老爸一次後就没再聯絡了,老爸又氣又想兒子,可是又一直無法表達」,文章被轉發分享,當事人得知之後,卻非常生氣,認為對方是誹謗,還對PO文的陳小姐提告。
出於熱心想要幫忙,但卻因為這份熱心,讓自己吃上官司,雖然法院認為,陳小姐沒有故意誹謗,判決無罪,但老翁的兒子仍然不排除會繼續上訴,這樣的結果,讓陳小姐的熱心,就像被潑了一桶大大的冷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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