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地院今(13日)依據台中榮總、高雄長庚的診斷證明,以及扁涉「侵占公文」、「偽證案」停審的醫療鑑定報告,認定前總統陳水扁有死亡風險,裁定停止審理洗錢案。
陳水扁因收受台北101前董座─陳敏薰千萬元,被判刑定讞,入監服刑。今年1月初,陳水扁獲准保外就醫,而同月23日,檢方認定陳敏薰款透過人頭帳戶,把前存進扁妻吳淑珍胞兄─吳景茂之帳戶,依洗錢罪再起訴陳水扁。
據了解,陳水扁遭檢方再次起訴後,就立即請律師鄭文龍申請停審。鄭文龍2次庭訊表示,陳水扁健康狀況,有致死可能,請求法官停止審判。由於陳水扁另涉侵占公文案、偽證案,也因北榮鑑定報告指扁身體狀況無法受審,停止審判。
另外去年12月9日台中榮總,及今年2月27日高雄長庚的診斷證明,均表示陳水扁言語、認知、理解能力因病受影響,認定其狀態,無法接受法庭審問,甚至有生命與健康風險,因此裁定停審,直至各停審原因排除為止,全案確定。(圖片來源/陳致中臉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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