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樂 編譯 / 台北市
一名英國三歲女童剛跟著媽媽步出家門時,正好被一名單車騎士撞上,而且被捲入車輪內、拖行。女童渾身上下被擦身,騎車男子沒查看孩子的傷勢,還惡狠狠地罵了母女二人。照英國法律規定,人行道是專給行人走的,那名男子依法應罰五百英鎊,約兩萬五千塊台幣。
監視器顯示,媽媽準備上車,這時家門口出現一個小小的身影,想跟媽媽上車,說時遲、那時快,一個黃衣身影疾駛而過,爸爸媽媽瞬間驚慌失措,因為寶貝被撞了。慢速度細看,撞上三歲女童露西的是一名騎自行車的男子。車速相當快。母親,她跟在我後面被一騎車男子撞上,男子站起來還罵我們,女童頭臉手膝處處是擦傷,依英國法律,人行道不能騎自行車,依法可罰五百英鎊,約兩萬五台幣,騎士沒查看女童的傷勢就不對,撞了人還罵人、走人,更是惡質透頂。然而,父母放任缺乏危險意識的三歲娃娃跑出家門,也有責任。還女童並無大礙,否則再多責難,也換不回這張笑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