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以下懷孕 衛福部要求依性侵案通報

16歲以下懷孕 衛福部要求依性侵案通報 | 華視新聞

馬慧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新竹縣竹東鎮傳出小兄妹遭「餓殺」,小媽媽彭姓少女早在國二時意外懷孕生子,但卻不盡照顧之責,造成小兄妹不但慘遭凌虐挨餓,2歲哥哥還因此喪命,整個事件引起社會關注。

而衛福部日前行文台灣婦產科醫學會,要求各醫療院所如收治未滿16歲懷孕青少女,需依性侵害案件通報,衛福部保護服務司表示,與未滿16歲青少女發生性關係,已構成妨礙性自主罪,如果當事人懷孕就醫,依法醫師有需責任通報,讓社工介入,訪視了解當事人及家長,了解家庭支持系統,提供必要的協助。

但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閩照表示,衛福部擴大解釋相關規定,如果確實執行此規定,對醫師、病人都將造成傷害,醫師違反醫學倫理,當事人可能不敢就醫,反而可能尋找非正規的墮胎,嚴重危及身心健康。

婦產科醫學會法律顧問、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協會理事長高添富指出,16歲以下兒童青少年性行為案件,刑法早已制訂「兩小無猜」條款,採告訴乃論;衛福部行政法似乎管太多,如依照規定行事,青少年至藥房購買驗孕棒,是否也應該列管通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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