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6歲懷孕 將依性侵案通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未來各醫療院所若收治未滿16歲懷孕少女,應依性侵害案件通報,這是衛福部的最新規定!不過醫界非常反談,就怕這樣會造成很多青少女、不敢到婦產科尋求協助,反而陷她們於危險當中、轉找蜜醫;另外,病人基於相信醫療專業把隱私跟醫師說,卻意外遭通報,也違反醫療倫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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