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1 06:56
綜合報導 / 南投縣
南投縣前縣長李朝卿被檢方發現在任內的工程有111件向包商收回扣。
法院歷經2年多審理,查出他不法所得近2千萬元,昨依貪污治罪條例一審重判李朝卿30年徒刑,法官痛斥他:「視法律為無物,有虧職守,背棄了縣民對他的託付!」其中包括李朝卿的妻舅、還有相關官員都被判刑,李朝卿的刑期是最重的,他並沒有到庭聽判,但辯護律師表示會繼續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李朝卿 重判 南投縣 前縣長 回扣 貪污
李朝卿涉貪案 一審宣判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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